112年度「中小企業升級轉型新創解題輔導獎勵作業申請須知」
發佈日期:112年5月8日 點閱率:22
依據:經濟部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辦法第5條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部為鼓勵新創與企業共同合作創新研發,擴大中小企業低碳化及智慧化創新研發能力,特訂定旨揭須知。
二、受理期間自112年4月17日至112年7月14日止。
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網址:https://www.moeasmea.gov.tw/article-tw-2275-10551
依據:經濟部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辦法第5條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部為鼓勵新創與企業共同合作創新研發,擴大中小企業低碳化及智慧化創新研發能力,特訂定旨揭須知。
二、受理期間自112年4月17日至112年7月14日止。
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網址:https://www.moeasmea.gov.tw/article-tw-2275-10551